|
|
|
违法建楼影响邻居采光,怎么办? | | 我邻居贾某于今年1月拆除了其在我家房屋外墙相接、滴水相连的二层旧房,并在原基处修建砖混结构楼房,与我家房屋间隔距离最近处不足60厘米。因贾某修建房屋时未能办理完善规划等审批手续,我就向当地县规划和建设局反映问题。县规划和建设局向贾某发出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,但贾某仍继续修建,所建房屋已达三层,严重影响了我房屋的采光、通风。请问,我该如何阻止贾某的行为?
| | 作者:wenzhou 日期:2009-12-7 时间:21:42:12 IP:58.208.51.* 阅读:265 次 回复:1 篇 | |
回复: 违法建楼影响邻居采光,怎么办? | | 《民法通则》第八十三条规定,不动产的相邻各方,应当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
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精神,正确处理截水、排水、通行、通风、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。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,应当停止侵害,排除妨碍,赔偿损失。
《物权法》第八十四条规定,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
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则,正确处理相邻关系。
《物权法》第八十五条规定,法律、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
定; 法律、法规没有规定的,可以按照当地习惯。
《物权法》第八十九条规定,建造建筑物,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,
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、采光和日照。
根据你所提供的资料,你的邻居贾某在未办理完善规划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,擅自修建与你的房屋最近处距离不足60厘米的三层建筑物,而且在当地县规划和建设局发出停止施工通知后,其仍继续修建,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。你可以与贾某协商解决,如果贾某拒绝与你协商,你可以通过当地的居委会、司法所进行调解,如最终仍然无法解决,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| | 作者:郎一华 律师 日期:2009-12-7 时间:21:43:44 IP:58.208.51.*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