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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车祸赔偿和继承问题 | | 事情是这样的:
两个老人与他们的儿子、儿媳与孙子一直生活在一起,(老人还有个女儿,早亡,女儿还有个儿子)今年正好房屋拆迁,在确定好拆迁补偿后,儿子突然发生事故,赔偿70几万,其中老人的精神损失费5万,孙子的抚养费17万,还有是上海固定的补偿费用大约50万。
由于老人年纪很大,一切车祸赔偿的事情都是儿媳一手包办,之后儿媳对老人说,50万的补偿中,老人没有份,老人就只有5万的精神损失费,是否有理由?
还有就是拆迁补偿问题,老人拆迁补偿后分到几套房子,那老人的已故的女儿的儿子是否有继承的权利?(里面有个问题,由于女儿是生产死的,所以注销户籍前,她儿子还没有上户口,所以户口上体现不出这个外孙与两个老人之间的血缘关系)
由于老人儿媳是外地人,所以老人担心儿媳卖掉房子后,回老家去,老人就没有人赡养,所以老人想立下遗嘱,让孙子继承老人的一部分房产,但是条件是孙子年满18岁后。如何监督遗嘱的实行?
由于语句比较乱,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,我尽量回答,谢谢
| | 作者:zhulu 日期:2009-12-24 时间:14:15:00 IP:58.210.190.* 阅读:300 次 回复:1 篇 | |
回复: 一个车祸赔偿和继承问题 | | 一、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金。
部分抚养费归属老人,部分抚养费17万归属孙子。除此之外的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均应由三原告共同所有,且分额应当是各占1/3。
二、关于拆迁补偿
其中归属于已故儿子的部分应当作为遗产处理,配偶分得一半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三、关于老人财产的将来处理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,规定将来归属外孙。
| | 作者:郎一华 律师 日期:2009-12-24 时间:20:20:10 IP:121.227.34.* | | |